2015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
  发布:[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]     发布时间:[2015-11-19]     次数:[]

我省2015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1日至30日,每天8:00--22:00,考生受理、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1:00。

网上申请、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要求考生本人办理。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毕业审批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印发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>的通知》(教考试中心函[2014]138号)文件规定,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(或以上)学历,审核依据为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

我省继续使用“学信网”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,查验未通过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有效期限应超过12月30日。【点击查看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和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有关说明

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。【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


友情链接: 教育部 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 中国河北  河北省教育厅 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 研招网  中国教育在线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 高考网址导航  河北语言文字网 
办公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    邮编:050091    E-mail:webmasterhebeea.edu.cn
版权所有: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    冀ICP备05002806号-1  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0947号
总访问量:   今日: